核心知识已核验第10版 Primary
锯齿与多重锯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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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锯齿形调整浪规则:锯齿形为A-B-C三浪结构,内部通常表示为5-3-5。A浪必须是推动浪或引导斜纹浪,C浪必须是推动浪或斜纹浪,B浪不得越过A浪起点。双重或三重锯齿以W-X-Y(-X-Z)表示,X为调整连接浪。
- 锯齿形比例与通道准则:锯齿C浪通常与A浪等长且常超过A浪终点;B浪通常回撤A浪38%至79%,其具体形态会改变常见区间。A-C线常与A起点至B终点连线平行。
完整解释
锯齿形调整浪规则(RULE) 锯齿形为A-B-C三浪结构,内部通常表示为5-3-5。A浪必须是推动浪或引导斜纹浪,C浪必须是推动浪或斜纹浪,B浪不得越过A浪起点。双重或三重锯齿以W-X-Y(-X-Z)表示,X为调整连接浪。 锯齿形是陡直的A-B-C调整,内部结构为5-3-5:A与C是驱动式五浪,B是调整式三浪。B不得越过A起点,C通常越过A终点。熊市中的向上锯齿使用相同结构但方向倒置。 单个锯齿未完成足够回撤时,可由X浪连接第二个、极少数情况下第三个锯齿,形成W-X-Y或W-X-Y-X-Z。重复串联仍是调整结构,不能因外观具有多个推进段而误标为推动浪。
锯齿形比例与通道准则(GUIDELINE) 锯齿C浪通常与A浪等长且常超过A浪终点;B浪通常回撤A浪38%至79%,其具体形态会改变常见区间。A-C线常与A起点至B终点连线平行。 锯齿形的C常与A等长,B常回撤A的约38%至79%;A起点至B终点的连线与A、C终点连线常近似平行,可辅助估计C的区域。 这些比例和通道关系只用于候选排序。首先必须满足5-3-5结构与B不越A起点等规则;比例不典型不能单独否定一个结构合格的锯齿形。
强制规则
先用规则排除不合法候选。
- 锯齿形调整浪规则:锯齿形为A-B-C三浪结构,内部通常表示为5-3-5。A浪必须是推动浪或引导斜纹浪,C浪必须是推动浪或斜纹浪,B浪不得越过A浪起点。双重或三重锯齿以W-X-Y(-X-Z)表示,X为调整连接浪。
指南(非硬规则)
规则通过后,再用指南排序剩余候选。
- 锯齿形比例与通道准则:锯齿C浪通常与A浪等长且常超过A浪终点;B浪通常回撤A浪38%至79%,其具体形态会改变常见区间。A-C线常与A起点至B终点连线平行。
失效管理
- 锯齿形调整浪规则:B越过A起点
- 锯齿形调整浪规则:A或C无法满足驱动浪结构
原书来源
- 锯齿形调整浪规则:ewp-10-zh-2016 / 第一章 / PDF 48, 49, 98;图 图1-22, 图1-23, 图1-26 / primary
- 锯齿形比例与通道准则:ewp-10-zh-2016 / 第二章 / PDF 98 / primary